项目名称: 清华国重C10智能绿色车辆与交通重点实验室等3项 项目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新兴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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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正文: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专用部分
清华国重昌平基地(清华科学城)项目(C10智能绿色车辆与交通重点实验室等3项)
幕墙工程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清华国重昌平基地(清华科学城)项目(C10智能绿色车辆与交通重点实验室等3项)
(施工) 已由北京市昌平区经济和信息化 局 以京昌经信局备〔2023〕27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为南口镇东大街52号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 出资比例为100%。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清华国重昌平基地(清华科学城)项目(C10智能绿色车辆与交通重点实验室等3项)幕墙工程 已具备招 标条件 ,招标人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现进行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清华国重昌平基地(清华科学城)项目(C10智能绿色车辆与交通重点实验室等3项)幕墙工程
2.2 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B1-3楼:玻璃幕墙74.21m2、钢附框590.38m、采光顶26.66m2;C10-南楼:玻璃幕墙287.17m2、陶砖幕墙2078.22m2、墙面保温2078.22m2、水泥纤维板墙面38.57m2、铝板幕墙—女儿墙压顶147.70m2、钢附框1534.98m、窗外披水台板365.6m、电动遮阳帘42.12m2、铝单板雨篷75.39m2、铝单板雨篷85.63m2;C10-北楼:玻璃幕墙733.61m2、陶砖幕墙1031.44m2、保温墙面1031.44m2、钢附框2796.15m、窗外披水台板927.74m、 电动遮阳帘188.76m2、铝单板雨篷80.44m2、铝单板雨篷66.98m2;C12-A楼:玻璃幕墙762.14m2、陶砖幕墙4275.67m2、保温墙面4275.67m2、水泥纤维板墙面3488.24m2、铝板幕墙-女儿墙压顶613.6m2、铝板幕墙—墙面及收口1606.12m2、钢附框2286.98m、屋面环形采光顶6.92m2、铝单板雨篷128.53m2、铝单板雨篷24.68m2、砖红色耐候钢板200.2m2、玻璃金属网栏杆25.22m2。合同估算价 2575.28(万元)
2.3 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南口镇东大街52号
2.4 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31日历天
2.5 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施工范围为包含但不限于该项目全部外立面幕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外门、玻璃采光顶,玻璃幕墙,金属板幕墙,玻璃纤维增强混凝土(GRC),金属格栅,防风雨百叶,防火幕墙,玻璃栏杆,金属板栏杆,陶砖幕墙,水泥纤维板幕墙檐沟、采光顶系统、女儿墙压顶、雨篷、防雷接地、幕墙保温、幕墙埋件等施工,质量缺陷责任期的维修、保修以及配合发包人做好检验试验、竣工验收、移交等全部工作内容。
2.6 其他:/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 . 1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新]及以上资 质 ,近5年 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在2000万元(含) 以上或单项合同幕墙面积在20000平方米
(含) 以上的建筑幕墙工程 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 中 ,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 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 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 . 2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 的 ,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 明确联合体牵头 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 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其他信誉要求
(1)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采用(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 戒。
(2)其他要求/
5. 资格预审方法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
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5家时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5家。
如果申请人少于5家(含) ,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不可以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条件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 ,请于2024年12月5日 09时00分至2024 年12月1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下同),通过******/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 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凡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者 ,方可通过******/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 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 , 申请人应保留上传成功回执 。本专业分包工程递交资格预审申 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 ,下同)为2024年12月10日 09时00分。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 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 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 ,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已在******/上发布 ,并同时在/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政府院内 | 地址 : | |
联系人 : 徐工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