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00万双鞋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300万双鞋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739-******
******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22000
项目名称 |
年产300万双鞋底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白马大道与大兴路交叉口西北角智能终端产业园11号栋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有限公司拟在邵阳市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终端产业园11栋厂房1楼建设年产300万双鞋底项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环境影响: 本项目租赁建成厂房进行生产,主体工程施工期已经完成。本项目环保设施安装整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粉尘颗粒物、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通过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隔音和减振,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标准,通过洒水压尘等措施,使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集中堆放并及时处理。 营运期环境影响: 1、强化废水污染防治。本项目冷却塔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过水机废水经水槽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外排,外排废水需满足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2间接排放限值要求,排入污水管网,经进站路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后排至资江。项目生活废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废水在厂区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排放标准及污水处理厂进场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经进站路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后排至资江。 2、控制废气污染物排放。粉尘经过厂房隔离,废气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开炼、硫化及脱模产生的废气,经过滤棉+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外排,非甲烷总烃及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中浓度限值。 3、加强噪声控制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噪声设备,通过设备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保证其低噪声状态运转,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加强固废管理。项目产生的橡胶鞋底切片边角料、修边边角料、次品废橡胶定期外售,生产线加工粉尘、废包装物、沉渣等先收集至暂存间,与生活垃圾一同通过环卫部门清运。 项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活性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液压油及其盛装容器,要求建设单位集中收集后厂内分类储存,定期送至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 |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