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武县工业园区湘粤(临武)电池产业集聚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二期)供配电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临发改【2022】3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债和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临武县工业园区湘粤(临武)电池产业集聚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二期)供配电工程;
2.2 建设地点:临武县工业园区;
2.3 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主要内容含一次电气的配电房工程、户外箱变安装工程、专变安装工程、厂房变压器安装工程、电缆敷设工程、照明安装工程、二次电气的干式变压器低压侧配置温度控制及显示系统、温控装置自动启动冷却风机、超温设置声光报警、所有开关柜二次设备布置在各自二次小室内等。
2.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临武县工业园区湘粤(临武)电池产业集聚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二期)供配电工程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7 招标控制价:******.86元(其中:不可预见费:654637.48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1)资质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 具备住房城************委员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为五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财务要求:提供******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3)业绩要求:/
(说明:业绩应为投标人满足完成该项目能力的证明材料,仅能设置一项工程业绩且该项业绩的具体要求参数(如长度,面积,高度,金额)不得超过招标项目规模的50%)
(4)信誉要求:标人近三年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5)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21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TPBidder)(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潜在投标人须先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自行在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1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TPBidder))(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1开标室。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采用综合评标法II。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评标办法
本次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改革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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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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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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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其他成员:李学东 刘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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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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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11.其它
11.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0。
11.2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200M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
11.3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详情请咨询******426,QQ:******9。
11.4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快捷入口“不见面大厅(******/BidOpening)”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参加网上开标活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5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30000.00元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定交纳。
******银行转账或电子投标保函方式交纳投标担保,不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
文档附件: |
临武县工业园区湘粤(临武)电池产业集聚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二期)供配电工程招标公告相关附件.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