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4〕20号)和吉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全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申报变更材料进行了审查,通过现场查验评审,符合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培训项目变更要求,同意变更,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2日至3月18日),公示内容如下:
变更前培训项目 |
变更后培训项目 |
初级形象设计师、美容师、美发师、美甲师、茶艺师、互联网营销师 |
形象设计师(初级、中级)、美容师(初级、中级)、美甲师(初级、中级)、色彩搭配师(中级)、美发师(初级)、茶艺师(初级)、互联网营销师(初级) |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股反映或举报(电话:0743-******)。
吉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