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县灯塔路湘江大桥及连接线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祁阳县灯塔路湘江大桥及连接线工程建设项目******改革局以祁发改基【2020】2号批准建设******改革局以祁招准字[2020]34 号文件核准祁阳县灯塔路湘江大桥及连接线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祁阳县灯塔路湘江大桥及连接线工程勘察初步设计
2.2 建设地点:祁阳县城南部,连接经开区与东江片区,呈西往东走向,道路西起灯塔路与白竹路交叉口,东至环城东路。
2.3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估算为76007.1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5322.24万元。路线全长约3183.743米(其中:大桥930m/1座(主桥长365m,宽度37.5m;引桥长565m,宽度31.5m),桥型采用双塔单索面矮塔斜拉桥。土石方数量******m3,路基排水及防护工程20203m3,沥青砼路面110312㎡,平面交叉8处,涵洞5道,拆迁建筑物12158㎡。
2.4 工期要求:工程勘察和初步设计同步进行,总工期为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工程勘察应满足国家相关现行工程勘察规范标准要求;初步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要求。
2.6 招标范围:①工程勘察招标范围为项目规划范围内工程的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②完成本项目市政工程(道路、桥梁、排水、景观绿化、照明、燃气、监控、自来水、弱电、标线、标志、标牌、标识、红绿灯、桥梁亮化等及后续服务等工作)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含工程量清单)。
2.7 招标控制价:由工程勘察费和初步设计费组成,工程勘察费招标控制价为150.78万元、初步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353.46万元,共计504.24万元。
工程勘察初步设计费用采用固定合同总价包干。
******委员会和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和湘发改价服[2014]1159号文等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了工作内容及范围、市场竞争、工艺及管理难易程度、初步设计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周期、工程造价、方案审查、协调管理、企业自身能力、物价及政策性变动等因素的前提下,并考虑工程初步设计期间的所有风险综合确定投标报价。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工程勘察和初步设计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3拟任设计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一年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具有桥梁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
3.4拟任勘察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一年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勘察负责人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招标工程接受不超过两个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牵头人必须为工程设计单位,勘察单位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满足七部委30号的相关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4、工程勘察初步设计费用补偿
对于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评标办法
本项目参照******委员会、建设部等八部委第2号令《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7、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8、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8.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yzweb/) 上办理好诚信库入库后,按流程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编制依据等与该项目有关的基础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上述资料与备案的书面上述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招标文件及图纸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8.3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8.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有限公司(******.),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 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公司概不负责。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9.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六******服务中心位于冷水滩区岚角山镇迎宾路东段即: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永州大道往机场方向的东面)。
9.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4 参加本项目开标的投标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原件亲自参加开标会议。
10.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祁阳县******改革局及******建设局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电话:******。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 址:******办事处浯溪中路175号
联系人:杨俊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办事处浯溪御园A3-111
联系人:于月娇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