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市东江西路以北、狮子山路以南地块2.3061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定于2024年11月13日结束,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资兴市东江西路以北、狮子山路以南地块2.3061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代理招标公司选取
二、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 )供应商库抽取 ( )采购人、专家推荐
三、磋商情况
四、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成交金额
******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以项目价755万元为基数,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按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规定执行)的50%计取,即26012.00元。
五、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服务中心9楼
联 系 人:宋女士
电 话:******
六、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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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名称:资兴市东江西路以北、狮子山路以南地块2.3061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代理招标公司选取
二、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 )供应商库抽取 ( )采购人、专家推荐
三、磋商情况
排序 | 供应商名称 | 是否响应报价要求 | 得分 |
第一名 | ******有限公司 | 响应 | 98 |
第二名 | ******有限公司 | 响应 | 93 |
第三名 | ******有限公司 | 响应 | 88.4 |
******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以项目价755万元为基数,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按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规定执行)的50%计取,即26012.00元。
五、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服务中心9楼
联 系 人:宋女士
电 话:******
六、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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